一是建立机制。与德兴市公安局、德兴市人民法院会签《德兴市刑事案件“简案快办”工作会议纪要》,明确“简案快办”基本原则、案件范围、办案流程等;与德兴市公安局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范围、细化工作流程,落实人员责任等。
二是繁简分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工作机制,由轮值检察官与法制民警协作配合,开展刑事案件前置审查,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简案”初筛并标识后,由公安机关快速集中移送,由同一检察官集中办理。
三是简化办案。检察官采用“要素审查+集中审查”模式简化办案,提升质效。针对危险驾驶罪、“两卡”犯罪的审查要点,探索适用表格式审查报告,确保“简文书不减标准”,同时对“简案”适用集中告知权利义务、集中讯问、集中开展认罪认罚具结、集中起诉模式,简约化与集约化,让负担更轻,速度更快。
四是集中审理。检察官对“简案”提起公诉时均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依托德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的刑事速裁法庭集中开庭。日前,由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7件危险驾驶案已在速裁法庭集中开庭,由一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约1小时就完成全部庭审程序,7名被告人均被当庭宣判拘役实刑,同步在德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站式”完成体检送德兴市看守所执行程序,高效便捷完成诉审判工作衔接。
下一步,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公检法协作,不断推进“简案快办”新模式探索,促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检察官轮案机制,着力解决刑事办案两大矛盾,让检察官把更多时间精力聚焦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简案快办提升整体办案质效,奋力跑出德兴检察轻罪治理“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