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在对全市范围内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排时,发现李宅乡南门山有一处基本农田因非法办厂致损毁严重。经调查发现,2013年,某公司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的情况下,在该地块"非农化"办了沙石加工厂,导致约16亩基本农田损毁,加上周边水淹抛荒地共计32.84亩基本农田损毁严重。
该院迅速对相关职能单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时刑事部门对涉案公司提起刑事诉讼,助推公益诉讼部门做好嫌疑人家属工作,32.8万元的复耕复垦费已追缴到位。
目前,经过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此地块已经按照高标准农田复耕复垦经验收合格。该案的办理不仅是公益诉讼部门和刑事检察部门协调综合履职的典范案例,也是上饶市院唯一一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而且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受到了上级人民检察院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
公益诉讼检察官表示,通过该案的办理,推动了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最大限度的杜绝了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下一步,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将与自然资源局就协作机制方面加强建设,进一步形成联动协调办案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