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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院给我的帮助,真心谢谢你们了。”近日,一面写有“同德同心纾民困 司法救助暖民心”的锦旗送到德兴市人民检察院,被司法救助的未成年当事人小余(化名)的母亲章某握住检察官的手再三道谢。锦旗背后,是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人民至上、做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一次具体实践,也是“同德同心国家司法救助团队”纾民困暖民心的生动缩影。

小余父母于2017年协议离婚,约定小余由其父余某抚养。此后,小余实际长期随母亲章某生活,余某未按约定足额承担抚养义务。自2022年以来,余某更是仅支付抚养费1000元,小余就学、生活等刚性支出主要靠章某维持。2026年,小余考上高中,教育、生活开支进一步增加,家庭负担明显加重。章某无奈依法提起诉讼,主张完善抚养费保障。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在办案中发现,该案不仅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益,也可能因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不足导致当事人生活陷入困境,存在国家司法救助线索。未检团队随即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并依据内部协作机制,将线索移送“同德同心国家司法救助团队”办理。团队坚持“应救尽救、精准施救”,赴当事人住所、社区、学校开展实地走访,核实小余就学情况、家庭收入来源、抚养义务履行及此前费用支付等事实,综合评估其因抚养费不到位、就学开支增长导致的急迫困难。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追索抚育费因义务人缺乏履行能力、造成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的,检察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救助。德兴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调查情况,按规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小余予以司法救助,缓解其就学和生活燃眉之急;同时围绕抚养费纠纷持续跟进,结合未检、控申等力量做好释法说理、支持维权与回访巩固,推动家庭抚养责任与司法保障相衔接。
近年来,德兴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护民生”要求,依托“同德同心国家司法救助团队”,健全未检与控告申诉、民事检察等内部移送机制,对涉未成年人抚养、侵害、因案致困等线索实行一体筛查、分类处置。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做到早发现、快核查、依法救;对仍需通过诉讼、执行解决抚养费用的,注重以支持起诉、沟通协调、法治教育等方式推动问题实质化解。坚持经济救助与心理关怀、就学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主动对接民政、教育、妇联等力量,推动“一次性救助”向“长效化关护”延伸。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更是一份责任。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救助为契机,持续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把司法救助作为化解群众急难愁盼、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以更实举措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让困境儿童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检察温度。
文字:方健宇、胡洋芬
编辑:方健宇
审核:胡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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