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以强大攻势席卷黑恶、依法严惩、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为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贡献检察力量。让我们透过关键词深入了解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坚持每起涉黑恶案件均组建“院领导+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专门办案团队。该院检察长带头办理了上饶市信州区陈某某等人涉黑案和杨某某等人涉恶案,其带领办案团队多次奔赴信州公安开展提前介入工作,亲自参与讯问、审查证据,并列席审委会加强与法院沟通,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有力推动案件的高质效办理。
坚持每起涉黑恶案件均开展提前介入工作。第一时间主动对接公安机关,通过提前阅卷,召开侦检联席会等形式了解案件侦办情况,并从证据固定、罪名适用、案件定性、财产甄别全方位及时不断提出引导取证意见,将案件事实、证据问题切实解决在侦查阶段,确保案件在移送检察机关后30天内高效诉出。
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该院已依法提起公诉6件64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4人,覆盖两个黑社会组织、四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及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采矿、非法拘禁、非法持枪等罪名,从根本上摧毁黑恶毒瘤,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在办理黑恶案件过程中,已成功监督上饶市信州区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件,纠正移诉遗漏罪行7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2次;对信州区、横峰县相关黑恶势力成员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提请再审抗诉6件,均已获法院改判纠正。
坚持办案过程中注重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查清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并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房屋、车辆、门面、银行账户、现金等强制措施,已审结涉黑恶财产达490万余元,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落实“黑财见底。”
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主动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已向信州区、横峰县、德兴市等地纪检监察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18条,15名相关人员被依法处理,实现“扫黑”与“打伞”的有机统一。
积极主动参与综合治理,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资源环保、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乡村治理、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介入综合治理的职能,已向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乡政府、金融机构、林业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基层组织发出了检察建议14份,强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推进行业部门长效常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