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谢谢您,我想明白了,感谢国家还愿意给我回报社会的机会,我本想放弃原本从事的柴油销售工作,可又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但我现在不迷茫了。”近日,德兴市一位意志消沉的社区新入矫人员在经过检察官的心理辅导后,找回了生活的信心,选择了自己再就业的方向。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矫正错误认知、激发爱国情怀、走出心理困境、重燃生活希望、德兴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官联合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心理辅导”活动,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再犯罪,心理辅导提供再就业方向。 
“我们要坚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活动中,检察官结合社区矫正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强调违反社区矫正监督规定的严峻后果,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严格依法依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以德兴市的红色文化为背景,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红色主题教育,让红色文化成为矫正对象明荣知耻、认罪悔改、爱党爱国的“营养液”,激发矫正对象爱国情怀。

随后,该院检察官与心理咨询师“1+1”跨专业团队合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心理辅导,分类制定和实施帮扶教育方案,高效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的同时,最大化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一张圆桌三把椅子,争取让每一位矫正对象“重获新生”。
检察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红色教育,联合提供心理咨询,是德兴市检察院执行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德兴市检察院将联合各职能单位建立长效机制,积极作为,能动履职,开展更多的帮扶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融入社会生活、成为守法公民,有效恢复社会功能,彰显刑事执行检察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