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原大茅山靓丽的风姿,3月24日德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上饶市德兴生态环境局、文广新旅局、大茅山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上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白色污染物进行清理;对该景区的沿途设置垃圾箱、环境保护标识牌等;同时建立长效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5月12日,为进一步落实检察建议书的内容,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就大茅山白色污染问题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会议邀请上饶市德兴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文广新旅局、大茅山镇政府、大茅山管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参加。
会议由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徐国华主持,徐国华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及本次听证会主题,其次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对案件事实、主要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了阐述。参会的各行政机关结合各自的职能就检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阐述,并就大茅山景区白色污染问题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各单位纷纷表示将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强化责任落实、注重配合协调,把景区存在的白色污染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会上还就景区建立长效生态环境保护机制达成了共识。
最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勇指出,举行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的一种重要途径。通过公开听证,使各参会单位对大茅山景区白色污染的治理提高了认识,达成了采取措施的共识,并形成了维护景区生态环境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