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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检”阅|全国人大代表马建国建议:织密“保护网” 照亮成长路
时间:2026-01-27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字号:大 | 中 | 小】


黑龙江省漠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宝东向马建国代表(左)介绍党建工作情况和未检工作成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韩兵 通讯员郭鑫 赵伟彬)“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的社会系统工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始终是‘六大保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司法力量,要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漠河市高级中学校长马建国在接受采访时,对漠河市检察院倾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积极作为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中,马建国了解到,漠河市检察院不仅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更注重结合司法办案实践,总结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与规律,精心设计针对不同年龄段的法治课程,有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延伸。此外,该院利用寒暑假等时段,组织干警深入困难家庭和留守儿童家中走访,密切关注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与情感需求,及时提供心理疏导与支持。

作为教育一线的代表,马建国深切体会到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他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将法治教育有机融入校园文化、课程教学与社会实践,切实增强未成年人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诈骗等风险的意识与能力。同时,持续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的落实,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追诉。

“检察机关要更加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积极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心理辅导与干预,并协同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各方,共同构建系统、全程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用法治之光呵护每一个孩子向阳生长。”马建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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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漠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宝东向马建国代表(左)介绍党建工作情况和未检工作成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韩兵 通讯员郭鑫 赵伟彬)“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的社会系统工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始终是‘六大保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司法力量,要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漠河市高级中学校长马建国在接受采访时,对漠河市检察院倾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积极作为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中,马建国了解到,漠河市检察院不仅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更注重结合司法办案实践,总结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与规律,精心设计针对不同年龄段的法治课程,有效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延伸。此外,该院利用寒暑假等时段,组织干警深入困难家庭和留守儿童家中走访,密切关注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与情感需求,及时提供心理疏导与支持。

作为教育一线的代表,马建国深切体会到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他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将法治教育有机融入校园文化、课程教学与社会实践,切实增强未成年人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诈骗等风险的意识与能力。同时,持续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的落实,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追诉。

“检察机关要更加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积极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心理辅导与干预,并协同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各方,共同构建系统、全程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用法治之光呵护每一个孩子向阳生长。”马建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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