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检察院根据上级院部署,结合德兴市全红县的特点,把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与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及公益诉讼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德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制定了《德兴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率先在德兴市革命烈士纪念馆成立江西省首个公益诉讼英模保护联系点。同时,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性地对“无名红军墓群”开展了一系列保护活动。
2021年6月底,在深入到新岗山镇白沙关、付金坑现场了解调查的基础上,德兴市检察院对“无名红军墓群”进行了立案,8月13日,由德兴市检察院牵头,组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史办、文广新旅局、新岗山镇政府等单位就“无名红军墓群”挖掘、保护等方面召开行政磋商会,就各行政机关的依法履职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
9月1日,为进一步把“无名红军墓群”的工作推向深入,德兴市检察院在新岗山镇政府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确定了“无名红军墓群”登记、标识等工作;同时建立了新岗山镇板桥付金坑无名红军墓工作群,及时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已发现挖掘国家二级文物2件、无名红军墓411座及战壕、红军医院等遗迹。
近日,德兴市文广新旅局已将无名红军墓群申报为江西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德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依照相关程序申报烈士。“无名红军墓群”的挖掘、整理、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