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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黑老大”被判19年!
时间:2019-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5月17日上午,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林、查某庆等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罪一案,在德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德兴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被告人家属共50余人旁听了宣判。

  经过5天紧张而有序地庭审,合议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对德兴市检察院起诉的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均予以支持。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5月,被告人周某林出于报复、争霸动机,纠集被告人查某庆、杜某平等人持枪前往被害人许某华处,对其家人进行侮辱殴打,逼得许某华从三楼跳下致身体残疾。周某林团伙“一战成名”,在横峰县葛源镇树立了威名。

  2001年,被告人周某林指使查某庆、杜某平等人殴打矿业生意竞争对手叶某清;2004年,被告人周某林指使查某庆、黄某敏等人在公共场合持枪追逐客运生意竞争对手杨某波,枪伤多名无辜群众;2006年,被告人周某林指使程某良、杨某等人在公共场合持刀追砍蔡某林。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周某林相继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周某林为组织者、领导者,查某庆、程某良为骨干成员,杜某平、黄某敏、杨某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横行葛源镇十数年,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诸多罪行,在葛源当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林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和罚金人民币275000元;被告人查某庆、程某良等人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的刑罚。

  该案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德兴市成功宣判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该案的成功判决,沉重打击了德兴市黑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大大鼓舞了专项斗争士气,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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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黑老大”被判19年!

  2019年5月17日上午,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林、查某庆等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罪一案,在德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德兴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被告人家属共50余人旁听了宣判。

  经过5天紧张而有序地庭审,合议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对德兴市检察院起诉的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均予以支持。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5月,被告人周某林出于报复、争霸动机,纠集被告人查某庆、杜某平等人持枪前往被害人许某华处,对其家人进行侮辱殴打,逼得许某华从三楼跳下致身体残疾。周某林团伙“一战成名”,在横峰县葛源镇树立了威名。

  2001年,被告人周某林指使查某庆、杜某平等人殴打矿业生意竞争对手叶某清;2004年,被告人周某林指使查某庆、黄某敏等人在公共场合持枪追逐客运生意竞争对手杨某波,枪伤多名无辜群众;2006年,被告人周某林指使程某良、杨某等人在公共场合持刀追砍蔡某林。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周某林相继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周某林为组织者、领导者,查某庆、程某良为骨干成员,杜某平、黄某敏、杨某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横行葛源镇十数年,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诸多罪行,在葛源当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林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和罚金人民币275000元;被告人查某庆、程某良等人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的刑罚。

  该案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德兴市成功宣判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该案的成功判决,沉重打击了德兴市黑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大大鼓舞了专项斗争士气,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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