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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9日,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周某林为首的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德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涉黑案件,也是上饶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乐小敏等4名员额检察官组成的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昌福到庭观摩,德兴市政法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部分媒体及社会各界群众数十人旁听了庭审。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0年至2016年期间,横峰县葛源镇的周某林纠集查某庆、程某良等人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并用于支持该组织的活动。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当地和相关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讯问,并针对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有理、有力、有节地指控犯罪。
目前,庭审正紧张、有序地进行中,预计将持续四至六天。为保障出庭公诉工作的顺利进行,德兴市人民检察院还制定了工作预案,成立了公诉组、安全保障组、宣传报道组、观摩接待组四个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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