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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上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昌福列席德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建立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长效机制的相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规定各级检察长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对法院审判活动监督的重要途径。2010年1月12日,“两高”印发了《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讨论重大案件或者议题时,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
我院注重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认真落实省院关于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要求,明确由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初步构建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报备工作机制,及时向上级院报送列席的整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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