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德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德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德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四)、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五)、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六)、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十)、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十二)、负责本院检务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其他应由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德兴市人民检察院。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员46人,退休人员15人;年末聘用制书记员1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315.11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315.11万元,较2018年增加425.58 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15.11万元,占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315.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15.11万元,较2018年增加425.58万元,增长48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18.85万元,占62%;项目支出496.万元,占38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9万元,决算数为131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9万元,决算数为131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主要原因是:项目没有实施完成。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8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99.65万元,较2018年增加188.99 万元,增长37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发放政府性奖励。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9.1万元,较2018年减少8.86万元,下降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1万元,较2018年增加19.09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万元,决算数为2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58万元,下降6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46万元,下降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万元,决算数为1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12万元,下降0.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99万元,降低3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用经费及委托业务费放在项目支出中。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56.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 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一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2个,共涉及资金40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1%。
组织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46万元。其中,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无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大部分经济指标均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资金安排,产出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社会评价等各个方面均达到了较为理想的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5.67万元,执行数为206.46 万元,完成预算的6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受理案件数量612件,完成115%;全年办结案件数量546件,完成108%;全年批准逮捕163人;提起公诉303人。二是提前介入26人涉黑案件和7人涉恶案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装备采购数量没有完成;二是案件办结率89%,未办结66件,公益诉讼28件,涉及单位未整改不能结案,刑事案件38件中23件法院未判决、15件案件补充侦查和退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检察工作网等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是加快案件办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