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要层报请上级院核准追诉。
(二)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四)依法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五)依法对看守所的执法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六)、负责受理向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承办检察机关的国家赔偿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德兴市人民检察院。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48人,其中行政编制 48人;年末实有人数 63人,其中在职人员63人,退休人员 1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89.5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889.53 万元,较2017年减少446.68万元,下降33 %,主要原因是:司法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转隶。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89.53万元,占 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 889.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889.53万元,较2017年减少446.68万元,下降33 %,主要原因是:司法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转隶。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19.64万元,占70%;项目支出269.89万元,占3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7.69 万元,决算数为88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09.23万元,决算数为62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其他支出为26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9.64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510.66万元,较2017年减少170.41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法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转隶。。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07.96万元,较2017年减少96.91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法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转隶。。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万元,较2017年减少 24.21 万元,下降96 %,主要原因是:上年增加人员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万元,决算数为26.12万元,完成预算的40%,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8.41万元,下降2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7.84万元,完成预算的28%,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8.47万元,下降52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万元,决算数为 18.28 万元,完成预算的55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06万元,增长0.3%。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9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12.04万元,降低10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8.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1个,共涉及资金15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8%。
组织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3万元。其中,无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的产出和满意度指标达到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忠实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6万元,执行数为100.03 万元,完成预算的69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受理案件数量443件;全年办结案件数量431件;全年批准逮捕214人;提起公诉384人。二是打击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政法装备采购数量没有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合理支配、科学安排,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