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要层报请上级院核准追诉。
(二)、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四)、依法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五)、依法对看守所的执法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六)、负责受理向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承办检察机关的国家赔偿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48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40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8人;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数61人,包括行政人员49人、聘用人员12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7.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01.65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559万元。
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基本支出905.5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39.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6万元;项目支出653.4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41万元,资本性支出433.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55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91.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6万元,资本性支出433.0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德兴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57.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57.3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92.1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6.06万元,增长16%。
(六)政府采购情况
反映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以及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工程预算、服务预算分项数额。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6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95.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6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项目资金305.67万元。
2019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 1)项目概述: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完善检察经费保障机制,忠实履职,保障完成2019年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完善检察信息网络建设。
?? 2)立项依据:《关于提前下达 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3)实施主体:德兴市人民检察院
?? 4)实施方案:按通知要求开展检察工作
?? 5)实施周期:一年
?? 6)年度预算安排:305.67万元
?? 7)绩效目标和指标:办案数量、案件办结率、办案期限内结案率、息诉信访率。?????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市德兴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16万元,较上年减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较上年减1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