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
检察机关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在德兴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是市本级预算单位,行政编制人数66人,其中专项政法编制58人;实有人数66人,在职人数6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57人;退休人员15人。
2017年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638.7883万元,较上年下降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9.8776万元,上年结转348.9107万元(上年结转含2016年政法转移支付装备采购109.2037万元,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泗洲检察室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建设支出164.1362万元)。
2017年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638.788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59.35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305万元。
基本支出782.387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0.9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2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528万元;项目支出856.4006万元,包括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泗洲检察室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建设支出714.4006万元、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42万元。
2017年德兴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89.8776万元,基本支出757.877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0.93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69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528万元;项目支出532万元,包括德兴市人民检察院泗洲检察室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建设支出390万元、2017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42万元。
2017年德兴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