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检务须知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须知
时间:2020-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检察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立的统一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于2014101日在互联网上正式运行(网址为:www.ajxxgk.jcy.cn),向社会公众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还可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和辩护与代理业务预约服务。为顺应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精准、及时、便捷的案件信息公开服务,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开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微信搜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众号,或登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扫码关注)。  

         

  一、程序性信息查询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规定,向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经审核认证后,人民检察院可提供查询服务,或者提供网上查询账号,查询申请人可以凭账号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查询相关案件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  

  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  

      

  人民检察院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一)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二)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三)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四)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五)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三、法律文书公开  

        

  人民检察院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众公开下列法律文书:(一)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二)不起诉决定书;(三)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四)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在该系统发布的其他法律文书。  

  四、 辩护与代理预约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通过注册账号的方式,进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办理预约业务。具体办理方法是:  

  1.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办理案件需要预约时,可先向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该检察院会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注册账号。  

  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需要办理经常居住地以外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预约业务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县、区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证明材料,请求协助办理身份认证。被请求协助的人民检察院会及时与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联系,传输有关材料,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审核认可后提供注册账号。  

  3.每个账号都有密码,使用人可以自行修改密码。账号“一次注册、持续使用”,但律师需要办理其他案件的预约业务的,需向案件办理检察院案管部门提供该案件的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德检动态   更多>>  
·【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想吃“野...
·【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检护民生...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检察护企——传播优化营商环境“...
·【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点亮法治...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检察要闻   更多>>  
·最高检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
·最高检调研组在江苏调研
·最高检党组第二轮巡视动员部署会...
·应勇会见新加坡总检察长黄鲁胜
·应勇带队赴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座...
·最高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举...
  媒体传真   更多>>  
·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匈牙利总理欧尔...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
·习近平将对法国、塞尔维亚、匈牙...
·习近平在重庆考察时强调 进一步全...
·习近平会见德国总理朔尔茨
·习近平会见马英九一行

地址:江西省德兴市银城镇朝阳路73号

邮编:334200   电话:0793-7518702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