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本院拟对董樟清交通肇事案等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上午9点
二、听证会地点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二楼)
三、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听证过程中,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德兴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18日
地址:江西省德兴市银城镇朝阳路73号
邮编:334200 电话:0793-7518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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