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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群众工作无小事 上门听证暖民心
时间:2022-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促进司法公正公开透明,提升办案质效和法律宣传效果。近日,德兴市检察院就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在德兴市李宅乡密川村开展开了一场公开听证,来自李宅乡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民代表、公安干警等代表出席听证会。德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志波主持听证会。

 

2021年9月,犯罪嫌疑人小王(化名)因其姑姑所居住的山后有野猪流窜,损害庄稼,便在山脚放置了捕兽夹。两个月后,其通过捕兽夹捕捉到野生动物黄麂,后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涉嫌非法狩猎罪,遂移送德兴检察院审查起诉。
德兴市检察院在审查本案过程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和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进行狩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非法狩猎罪。但综合其非法狩猎动机及犯罪结果来看,对野生动物资源危害明显较轻;且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并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自愿接受行政处罚、积极修复生态环境。此外,德兴市检察院办案干警在走访中调查到,小王平时为人老实,老婆在外务工,未满十岁的儿子还在上学,家庭条件比较困难。

 

德兴市检察院综合案件事实和小王的个人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拟对犯罪嫌疑人小王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为确保司法公正、切实解决问题,同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小王前往检察院交通不便,决定上门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德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志波主持听证,并就案件的基本案情、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和理由、需要听证的其他问题向在场参会人员进行了介绍,从法、理、情的角度开展释法说理。参会各方在了解本案情况后,积极交流和探讨。最后,与会人员评议后一致赞同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群众利益无小事,“小”案彰显“大”情怀。本次公开听证会,为犯罪嫌疑人小王送去了炎炎夏日的一抹清凉,有效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成果,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下一步,德兴市检察院将继续厚植为民情怀,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判断的根本标准,为法治社会建设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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