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联动深挖线索 当好案源“侦查员”
司法救助的关键在于“应救尽救”,如何精准识别“沉默的困难者”?该院建立“内部筛查+外部联动”双轨并行机制,在检察环节全流程摸排线索。通过受案初审、案件台账管理、部门联动初核等机制,聚焦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性侵等涉民生重点案件,从未获赔偿、赔偿不足、被害人家庭困难等角度深挖救助线索,同时与妇联、残联、教育等部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司法救助不是‘坐等申请’,而是主动‘上门寻需’。”该院部门负责人介绍。76岁的老王因邻里纠纷被建档立卡脱贫户龙某伤害,仅获赔3000元,难以负担治疗费用。检察官在受案初审中发现,老王还需照料残疾儿子,母子生活陷入困境。经上门核实,龙某已倾尽所有赔偿,该院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3万元救助金,并协调镇村落实低保政策,让司法温情照进现实。
多元共治纾困解难 架起救助“联络桥”
司法救助金只能解一时之困,如何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该院以司法救助为支点,联合民政、教育、妇联等10余家单位建立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推出“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就业帮扶+教育保障”等“1+N”多元救助模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共治”,累计为28名救助对象落实低保优抚、学费减免、就业安置等36项帮扶措施。
未成年被害人董某某的遭遇便是生动例证。其母亲长期失业,在遭养父不法侵害并被逮捕后,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得知情况后,该院迅速联系妇联提供心理帮扶,协调街道为母女安排工作岗位并发放2万元救助金,帮助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燃生活希望。如今,董某某一家月收入稳定,母亲感慨:“检察院不仅给了救命钱,还帮我们找到了活路。”
溯源治理化解矛盾 做好纠纷“调解员”
司法救助不仅是经济帮扶,更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润滑剂”。该院将救助工作前移至办案环节,对因赔偿不到位、当事人未谅解引发的矛盾纠纷,检察官提前介入,以司法救助为切入点,联合办案部门、基层组织释法说理,推动“案结事了人和”。近两年,该院通过“救助+调解”模式化解矛盾纠纷11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78岁的老王被精神病人李某致伤,因近2万元治疗费未赔付,双方调解陷入僵局。该院检察官调查发现,李某同为弱势群体,无力赔偿,而老王因担忧再次受侵害拒不让步。该院主动联合镇村干部,以司法救助2万元为基础,从法理、人情多角度疏导,最终促成老王谅解,李某获从轻处罚。“检察官既讲法理又通人情,我们心服口服!”双方家属握手言和。
下沉一线普法润心 传递法治“好声音”
“司法救助不仅要救急,更要治本。”该院将普法宣传融入救助全程,以“检察+人大代表‘家站点’”为平台,通过案件回访、集中宣讲、邻里座谈等形式,在42个村居开展预防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等法治宣传,覆盖群众超千人。该院检察官在回访游某某司法救助案时,针对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特点,组织30余名村民开展“围桌普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遇事讲法、化解靠法”理念深入人心。
“小案件彰显大情怀,司法救助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是如今德兴市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的真实写照。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4件,发放救助金94.15万元,救助对象从“不知检察院门朝哪开”到主动为检察工作点赞,群众满意度持续攀升。今后,该院将继续深化“四员”机制,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法治晴空。